(略)采购(略)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设备购置项目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略)申请(略)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设备购置项目项目 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供应商: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略)
一.采购人名称:
(略)
联系地址:北京(略)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略)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设备购置项目
代理机构名称:(略), (略)
二.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略)拟采购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此系统拥有“骨科机器人导针定位器、导航装置及定位系统、一种手术定位装置以及机器人手术系统、手术定位标尺、一种齿射线透视图像中导针位置自动识别方法、手术机器人定位标志点自动识别方法、一种手术机器人标志点识别定位方法、一种用于导航手术的光学跟踪工具、一种手术机器人系统精度检测装置及方法”等专利技术,实现以机械臂辅助完成手术器械或植入物的定位、可开展脊柱全节段、骨盆髋臼及四肢骨折手术的机器人系统,是目前唯一获得用于在脊柱外科和创伤骨科开放或经皮手术中以机械臂辅助完成手术器械或植入物定位的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物。
三.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略)拟采购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此系统拥有“骨科机器人导针定位器、导航装置及定位系统、一种手术定位装置以及机器人手术系统、手术定位标尺、一种齿射线透视图像中导针位置自动识别方法、手术机器人定位标志点自动识别方法、一种手术机器人标志点识别定位方法、一种用于导航手术的光学跟踪工具、一种手术机器人系统精度检测装置及方法”等专利技术,实现以机械臂辅助完成手术器械或植入物的定位、可开展脊柱全节段、骨盆髋臼及四肢骨折手术的机器人系统,是目前唯一获得用于在脊柱外科和创伤骨科开放或经皮手术中以机械臂辅助完成手术器械或植入物定位的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物,符合单一来源产物条件。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第一款的规定,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京财采购〔2017〕143号文的有关规定,申请将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四.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略)
五. 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姓名 工作单位
刘晓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一部 部长
贺伟罡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审评二部 部长
胡广勇 北京市医疗器械检验所 副所长
王卫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医疗器械研发和临床评价中心 负责人
方冬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泌尿外科 主任医师
潘钰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主任医师
王晓东 北京肿瘤医院 主任医师
论证意见: 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拥有“骨科机器人导针定位器、导航装置及定位系统、一种手术定位装置以及机器人手术系统、手术定位标尺、一种X射线透视图像中导针位置自动识别方法、手术机器人定位标志点自动识别方法、一种手术机器人标志点识别定位方法、一种用于导航手术的光学跟踪工具、一种手术机器人系统精度检测装置及方法”等专利技术,实现以机械臂辅助完成手术器械或植入物的定位、可开展脊柱全节段、骨盆髋臼及四肢骨折手术的机器人系统,是目前唯一获得用于在脊柱外科和创伤骨科开放或经皮手术中以机械臂辅助完成手术器械或植入物定位的骨科手术导航定位系统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物,符合单一来源产物条件。
六. 公示的期限:
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10-16 08:00至 2019-10-22 17:00 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略)
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1)
2、评审专家和代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招标文件无歧视性条款、招标过程未受质疑相关意见材料; 3、其他附件;
需要采购的产物或服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