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1700处智能交通综合信号控制系统-通信网络安全交换平台建设部分
项目编号:
PXM2019_007102_000025 -JH002-XM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09-12 17:46
本次变更日期:2019-09-23 15:09
原公告项目名称:1700处智能交通综合信号控制系统-通信网络安全交换平台建设部分
原公告地址:丑迟迟辫://飞飞飞.肠肠驳辫-产别颈箩颈苍驳.驳辞惫.肠苍/虫虫驳驳/蝉箩锄蹿肠驳驳驳/迟(略)冲(略).丑迟尘濒
叁、更正事项、内容
更正事项:技术需求及合同的付款方式
原公告内容:
1.第四章技术需求:(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系统试运行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在支付项目第叁笔款项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2. 合同第五章付款
5.4乙方同意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系统试运行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
在支付项目第叁笔款项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现更正为:
1.第四章技术需求:(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系统试运行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在支付项目第叁笔款项前,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2. 合同第五章付款
5.4乙方同意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初验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人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系统试运行完毕并经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在支付项目第叁笔款项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款的10%(有效期自系统终验合格之日起3年或投标人承诺的质保期)的银行履约保函原件。
其它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略)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谢文新,(略)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代理机构(略)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