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丰台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食堂油烟净化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丰台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处食堂油烟净化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
656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闻主任(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对丰台政府食堂
食堂油烟净化器进行采购,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改造等工作,直至验收合格,正常使用。
采购数量:1批
备注:此项目分为叁包,供应商可以同时投标,但只能选择一个项目中标。
第一包:南院食堂油烟净化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17.2(略)
第二包:环保局丰北路食堂油烟净化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37.2(略)
第叁包:大院丽泽食堂油烟净化设备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
47.35(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供应商的投标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投标;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公司或小型、微型公司、监狱公司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否。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09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9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10月09日 09:3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复核后退还。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执行节能产物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制度;
2
、执行环境标志产物政府优先采购制度;
3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叁部门联合发布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
、执行《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