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9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清河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9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清河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19_014224_000018-JH008-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严老师,(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2019年基础设施改造定额管理项目2-清河校区综合改造工程房屋修缮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数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用途:学校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主要针对清河校区进行房屋修缮等改造工程。
其他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新】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略)的外地来京建筑公司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略)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否则均视为无效。
6、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9-12 08:30至2019-09-19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略)406房间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不得参加磋商,领购磋商文件时无需携带任何资料。
(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9-23 13:30至2019-09-23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9-23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一层105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公告附件。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物。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物清单中的产物。
(3)扶持中小公司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公司产物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公司视同小型、微型公司。
公告期限:5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