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二次)(第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第二次)(第二次)
项目编号:
JBZC2019_014207_302-JH0036-XM001(2)(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周琦,(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货物名称
| 数量(单位)
| (略)) | 是否接受进口产物
|
(略)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 1批
| 580000
| 否
|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3.供应商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6.近叁年(2016年8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生活垃圾清运消纳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北京市生活垃圾清运消纳资格,按照北京市环卫局要求送到指定垃圾消纳点进行消纳;
8.必须具备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书;
9.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必须为符合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允许上路行驶的车辆,同时须具备清运消纳资格,垃圾消纳证在合同期有效,做到一车一卡(北京市垃圾渣土管理处监制);
10.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人民政府对于加强垃圾渣土管理的规定》 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的管理与消纳;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8-30 08:30至2019-09-05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略)1112室(北京(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只接受现场报名。磋商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司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9-09 13:30至2019-09-09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9-09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 (略)行政楼404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编号:窜罢齿驰-2019-贵16374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物强制采购、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物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物等。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