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资产管理模块整合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受(略)委托就“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资产管理模块整合升级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并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文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资产管理模块整合升级项目
项目编号:(略)
项目情况概述:对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资产管理模块整合升级项目进行磋商。
产物的名称、数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产物名称 | 数量 | (略))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磋商保证金 |
财务管理信息平台资产管理模块整合升级项目 | 1 | 190 | 系统模块主体功能应于2019年9月30日前,达到可上线运行状态 | 甲方指定地点 | (略)整 |
(采购需求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
本项目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项目预算金额,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用途:自用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近叁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叁、本项目的报名须知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5日至2019年8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磋商文件发售(略)(略)邮费,若通过汇款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按照备注2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买磋商文件手续,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磋商。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上述汇款金额(略)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潜在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未能提供上述有效证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向其出售磋商文件。
只有购买了磋商文件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竞争性磋商。
注:供应商如采用电汇方式购买磋商文件,需先联系我方工作人员,然后根据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发至我公司传真或邮箱,同时将证明文件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快递至我公司。邮件中需提供供应商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略)
四、本项目文件的递交及磋商须知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9年8月26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略)
五、项目(略)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李媛 (略)
采购人地址:北京(略)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李海宇,(略)
座机:(略)-172
传真:(略)
贰尘补颈濒:(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六、其他
1采购代理机构保证金电汇账户信息:
保证金为汇款形式的,递交形式:谈判人报名成功后,需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2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