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略)教学综合楼配套大经管综合实训中心(新竣工楼配套)(第二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设备购置-(略)教学综合楼配套大经管综合实训中心(新竣工楼配套)(第二包)
项目编号:
PXM2019_014232_000021-JH001-XM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霍丹,(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教师学生采集系统
| 2
| 具有高光学变焦、高数字变焦。
|
滨笔语音网关
| 1
| 高清语音支持语音编码
|
教学功放
| 1
| 立体声4路混音输入
|
蓝牙接收机
| 2
| 系统自动配对、连接、自动跳频
|
控制系统
| 1
| 支持柜门状态检测及电锁控制功能
|
互动教学客户端
| 7
| 课件一键共享
|
无线充电座
| 1
| 用于蓝牙设备充电
|
电子时钟
| 1
| 钟输出的频率可编程选择
|
交换机
| 2
| 智能千兆电口交换机
|
室内环境装修、综合布线、系统集成
| 1
| 包含室内环境装修、综合布线、系统集成
|
滨笔读卡器
| 1
| 支持 Mifare1卡、CPU卡等非接触式智能卡
|
滨笔话机
| 1
| 支持62组8位来电存储
|
控制面板
| 1
| 支持面板锁定,并显示当前面板锁定/解锁状态
|
无线话筒
| 8
| 多功能蓝牙麦克风
|
音箱
| 2
| 音域宽广,注重人声还原效果,适合教学应用
|
防静电地板
| 126
| 防静电地板
|
备注:详见公告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08-16 08:30 至 2019-08-23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用于填写表格:
(1)投标人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的开具发票信息。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09-05 13:30
五、开标时间:
2019-09-05 13:30
六、开标(略)
(略)106会议室(北京(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对于印发<节能产物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 环保总局对于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
5、《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7、《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共分一包进行采购,投标人不得拆包进行投标
单项最高限价:
序号
| 采购品目明细
| (略)) |
1
| 教师学生采集系统
| 2
|
2
| 滨笔语音网关
| 0.036
|
3
| 教学功放
| 0.36
|
4
| 蓝牙接收机
| 0.3
|
5
| 控制系统
| 0.88
|
6
| 互动教学客户端
| 8.4
|
7
| 无线充电座
| 0.06
|
8
| 电子时钟
| 0.28
|
9
| 交换机
| 1
|
10
| 室内环境装修、综合布线、系统集成
| 18.854291
|
11
| 滨笔读卡器
| 0.168
|
12
| 滨笔话机
| 0.012
|
13
| 控制面板
| 0.28
|
14
| 无线话筒
| 0.944
|
15
| 音箱
| 0.336
|
16
| 防静电地板
| 5.04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补充事项: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公司采购,有关中小公司的认定标准,按照《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