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教学楼吊顶更新、学生公寓纱窗更新及学生公寓道路更新工程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略),资金来源为
国拨资金
,资金已落实,目前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比选,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比选条件的潜在参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略)
2.2 比选范围:
主要内容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沙河校区教学楼吊顶更新、学生公寓纱窗更新及学生公寓道路更新工程,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比选文件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略)。
3.项目编号:叠贬鲍骋颁(略)
4.参选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4.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贰级及
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本);且不得担任其他(略)时项目经理必须和参选时一致,同时该经理也必须为最终施工现场管理经理);
10)外地进京公司应(略)表》;
(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
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 联合体参选:不接受
4.3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和(略)
5.1 报名时间
:2019年07月12日至2019年07月17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00-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2 报名(略)
5.3 比选文件领取时间:
同报名时间(报名合格后方可购买比选文件),(略)/份,售后不退。
5.4 比选文件领取(略)
5.5 比选时间(同参选截止时间)
:
2019年07月22日14:00
5.6 比选会
(略)
6.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按要求填写《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廉洁诚信参选承诺书》(详见北航首页—其他服务—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下载服务),并同时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廉洁诚信参选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6.2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
,被授权人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近3个月是指参选报名当月社保机构能开具的最新连续3个月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管理机构的社保缴纳专用章, 彩色扫描件,盖公章)
6.3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4 公司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建办市函[2016]462号文件相关规定,外地进京建筑业公司报名可不携带公司资质证书原件);
6.5 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略)时项目经理必须和参选时一致);
6.6 外地进京建筑业公司还应携带《外省市建筑公司来京施工备案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7 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6.8 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6.9 未
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略)。
6.10 参选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要求出示原件的材料,不携带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中“资质等级情况”一览,请先填写本次比选要求的资质,不按要求填写的,报名材料将被拒绝。资格预审报名表填写超过1页的请正反面打印,并(略)材料字迹模糊不能辨认的,将被拒绝。
报名单位须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程建设项目参选报名表》电子版(word版)同时发送至(略)
,文件命名方式为“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如“某某公司+项目名称”。电子版与纸质版均提交后方可报名成功。
以上材料除“参选报名表和廉洁诚信参选承诺书”外,要求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7.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略)(
http://www.ccgp.gov.cn/
),其余任何信息渠道对本次公告的相关转载必须经
过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采购人均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略)
(略)
(略)
代理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联系(略)
10-
(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