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
公告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
)
现对
北京市房屋租赁
项目
(货物或服务名称)进行
询价采购
。
1、
项目介绍
1.1
项目名称:
北京市房屋租赁
项目
。
1.2
项目
编号
/包号
:
DF19021
。
1.3
项目类别:货物或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资金;
1.5
项目
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
项目内容
1.5.1.1
供应商出租的
房屋应当
坐落于北京(略)
5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同一租赁期内乙方为唯一承租人。
1.5.1.2
房屋权属状况:供应商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提供与实际房屋坐落地、方位等匹配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为出租房屋供应商本人,房屋未设定抵押。
1.5.1.3
房屋维修及维护:供应商应保证出租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
1.5.1.4
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情况:上下水、通电、通燃气、供暖、上网情况正常且无费用欠缴的情况。
1.5.1.5
装修情况:地面、墙面、窗、门符合装修后验收入住条件,没有危机生命财产及身体健康的隐患因素且无损坏情况。
1.5.1.6
固定设施:抽油烟机、燃气灶、整体橱柜等厨房设施一应俱全,且处于能够安全、正常使用的状况。
1.5.1.7
电器家具:具备床、衣柜、冰箱等正常居住环境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用设备设施,且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1.5.1.8
租赁期内,供应商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对于该房屋及附属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及时通知供应商修复的,供应商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七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1.5.1.9
供应商承诺,出租房屋在其本人或其近亲属持有期间,在房屋本体结构内未发生过非正常死亡事件(包括不限于自杀、他杀、从该房屋内坠出死亡、意外死亡等)。如供应商在签署合同前就前述事项隐瞒真实情况的,各方确认:供应商构成欺诈,乙方有权依法撤销已签署的合同且供应商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
1.5.1.10
若供应商在租赁期内出售该房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5.2
项目限价:不高于北京市同等地段、方位、楼层、面积、装修条件下房屋单位面积平均租赁价格。
1.5.3(略)整(¥
90000.00/年)
1.6
交货
/服务
(略)
视供应商参与报价的租赁房屋实际地理位置商定。
1.7
交货期
/服务期
:
供应商
应在
签订《
南航吉林分公司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
期限内将
租赁房屋
按要求
交付
乙
方。
1.8
合同期限:
一年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
报价
的
供应商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
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及个人
,
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
2
具备
与实际房屋坐落地、方位等匹配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为出租房屋供应商本人,房屋未设定抵押。
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供货
/服务
能力。
3、
询价文件
的获取
3.1
公告时间:
2019
年
4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3.
2
报名
和获取文件
时间:
2019
年
4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4
、
响应文件
的递交
4
.1
响应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报价
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16
日16
时00
分,地点为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综合楼
304室
。
4
.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
询价文件
要求密封的
响应文件
,
采购
人将予以拒收。
4
.
3
响应文件
接受邮寄,但以采购方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5
、联系方式
5
.1
采购人
:
(略)
报名资料、
响应文件
邮寄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综合楼
304室
(略)
130000
报名(略)
:
闫佳兴
(略)
贰惭础滨尝:
(略)
(报名、
询价文件
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