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8年采暖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2018年采暖燃气锅炉低氮改造
项目编号:
PXM2018_036204_000064-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王福利,(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将现运行的8吨16台燃气锅炉更新成低氮环保的8吨4台燃气无压锅炉。2、将现循环水泵、补水泵、水箱、软化水设施更新低能耗设施设备等。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公司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公司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三级(含)以上资质。
(5)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7)本项目接受进口产物投标。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4-10 09:00至2019-04-17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北京(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4月10日至2019年04月17日9:00至11:00;13:30至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略)
(3)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携带公司授权书(介绍信)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略),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4-22 08:30至2019-04-22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4-22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锅炉)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5)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项目分别(略)(略)上同时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本公告有效期限为5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对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叁部门联合发布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对于中国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