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附属用房维修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附属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TC190H3X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科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名称:(略)附属用房维修改造工程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谈判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5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
(略)(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3:30 至 2019年05月30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5月30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2 经营状况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 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没有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行为;
5 凡受托直接或间接为本次磋商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本次磋商;
6 磋商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7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8 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
9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凡满足上述条件的潜(略)且不能参与本次磋商)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叁部门联合发布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对于中国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
2006
】
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
2007
】
51
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