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骏盛景(北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更换易燃彩钢房顶房屋修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更换易燃彩钢房顶房屋修缮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19_014261_00001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市昌平县南口镇文化路1号
联系方式:康建,(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骏盛景(北京)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项目的名称:改善办学保障条件—基础设施改造—更换易燃彩钢房顶房屋修缮采购项目
2、数量、简要规格描述:详见工程量清单,质量标准达到合格。
3、基本情况:本改造项目的土建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
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
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
4.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本
;
5.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的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供应商的投标货物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近叁年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本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出具,否则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5-07 09:00至2019-05-14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北京(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领取,领取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供应商的资质证书副本;
5)供应商的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叠本。
(以上材料需携带复印件供现场报名审核使用
,
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外,其他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且所有资料必须均在有效期内,否则无效)
;
(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5-22 08:30至2019-05-22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5-22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1.磋商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媒体:本公告通过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对外公开发布,未经采购人授权的任何转载,采购人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届时请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参加。
4.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3.《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
4.《对于政府采购进口产物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对于印发中小公司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公司 [2011]300号)
6.《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摆2014闭68号)
7.《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子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号)
8.《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物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
9.《节能产物政府采购清单》
10.《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磋商文件。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