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略)车辆维修及配件定点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略)车辆维修及配件定点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
2019-ZHXLDD-1006(1940STC304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田先生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01
| 车辆维修
| (略) | > 一年
|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02
| 车辆配件采购
| (略) |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选择一包或多包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略)或者自然人;2)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 01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车辆维修等相关内容;02包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零配件销售等相关内容;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资金、人员、设备及技术能力;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投标(进口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物);6)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公司的项目;7) 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对于“合格投标人”的其他条件。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04月17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供:①供应商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③供应商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④供应商若以汇款形式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汇款单复印件,且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⑤供应商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略)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5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07日 09:3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公司及监狱公司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