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心及站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中心及站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工程
项目编号:
采计齿【(略)】-327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西城区校场五条49号
联系方式:刘军华 (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心及站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工程全部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略)(略)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的投标,进口产物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物”。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年04月09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年04月09日 09:3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报名时间:2019年4月 9 日 09:00至2019年 4 月 15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其它补充事宜: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近3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近3
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换发叁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此项);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略)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对于中国环境标志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摆2006闭90号)、《国务院办公厅对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产物制度的通知》(国办发摆2007闭51号)、《对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摆2011闭124号)、对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摆2011闭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摆2014闭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