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台/套) | 简要技术规格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物 | 采购预算 |
1 | 高灵敏自动化自动发光仪 | 2 台 | 详见具体技术参数部分 | 是 | 80(略) 人民币 |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按本投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标书购买时间:2019年2月20日08:00至2019年2月22日17:00
(略)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地址:北京(略)
1
、所有标书应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之前(略)
2
、兹定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30,(略)竞争性谈判评审会。
3.
评审会机构名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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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略)
(略)
(略)
传真:(略)
电子信箱:(略);(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