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长制工作第叁方调查和监督评价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河长制工作第叁方调查和监督评价
项目编号:
CYCG_19_2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工(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聘请第叁方专业单位客观公正的对43个街乡全部河长制工作(包括河道检查、河长制日常工作、月度任务、年度任务、考核等)进行检查、评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经营权限;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略)的潜在响应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响应。(3)本次响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谈判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2月13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19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需携带的资料详见其它
(略)(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00 至 2019年02月25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如响应人已办理“叁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响应人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响应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响应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响应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响应将被拒绝,响应人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