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职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职业中介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JBZC2019_007102_30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本级
地址:北京(略)
联系方式:谢文新,(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内容: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分项单价控制金额(人民币)
|
一
| (略)东城、西城、海淀支队交通协勤岗位辅警劳务派遣服务
| 为采购人382名交通协勤辅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 (1)住宿费、伙食费:5760/人/年;
(略)/人/年; |
班车租赁数量:51座班车2辆
39座班车1辆
| 班车租赁费:51座班车120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39座班车105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
|
注:为保证交通协勤人员能够在规定时间足员(略)表登记所投包号,投标应按所登记的包号进行投标,未登记进行投标的包将被拒绝。
2.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略)/人/年),班车租赁费单价控制金额为51座班车120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39座班车105000/辆/月(含过路费、车辆保险费、司机工资及食宿费等),超过本包预算资金及各项分项控制金额的报价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被“信用中国”网站(略)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叁、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略)
时间:2019-02-13 09:00 至 2019-02-22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略)
(略),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现场领取,凡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被授权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复印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略)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9-03-06 09:30
五、开标时间:
2019-03-06 09:30
六、开标(略)
北京(略)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暂行办法》-财库摆2011闭181号
2、《北京市人民政府对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公司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对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其它补充事宜
遵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公告期限: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