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车辆租赁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费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19_150202_000040-JH003-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地址:石景山区阜石路159号首钢体育大厦
联系方式:任晓辉,(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
(略),车辆排量不高于1.8)
1.2租赁数量:9台。
1.3租金包含车辆的保险费用,保养费用、维修费用、救援、检验费用。
1.4车辆不限公里,后期无任何隐形消费。
(略)。不计免赔。
1.6汽车租赁公司正规租赁车辆。
1.7租赁周期:一年。
1.8是否接受进口产物或服务: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和服务。
2.详细的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
7.供应商须具有北京市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
8.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按照采购邀请要求购买了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03-14 09:00至2019-03-21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北京(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略)/套(含税),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3月14日至03月2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购买磋商文件(略)
4.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略)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03-25 09:00至2019-03-25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3-25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略)
磋商办法:
综合评审法,其中技术部分75分,商务部分15分,价格部分10分(详见磋商文件)
注:凡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相关事宜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节能产物强制采购;
3.2节能产物、环境标志产物优先采购;
3.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公司发展;
3.4政府采购支持监狱公司发展;
3.5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3.6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7进口产物管理:进口产物规定:依据财政部对于印发《政府采购进口产物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物参加响应。
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