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曙光街道为社区工作者配送午餐经费(叁次)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曙光街道为社区工作者配送午餐经费(叁次)
项目编号:
海采(2018)0554号-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海淀区蓝靛厂西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迎春,(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选定一家具有一定实力的送餐配送公司承担此任务,做到专人配送、专车配送、专用送餐器皿、专用消毒设备。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叁、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略)
谈判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2月25日 09:26 至 2019年03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略)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满足公告中的资格条件
(略)(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9:00 至 2019年03月0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3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
项目联系(略)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卫生许可证;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