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马坡镇河道排污口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BJZB2017 –SZC001)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北京(略)
采购人(略)
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顺义区北环路90号院第二幢二层
项目(略)
联系(略)
2. 采购内容、采购用途及简要技术要求:
3.1.采购内容:包括河道排污口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等内容;
3.2.采购用途:河道排污口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
3.3.简要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行业的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及相关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
3.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略)/年;
3.6服务期限:2年。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和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4.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4.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4.4.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4.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4.6.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7.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一个月之内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5.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办理“叁证合一”,只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5.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的有效票据凭证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仅限开标前近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5. 资信证明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叁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投标人提供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6.近3年污水处理站运营管理服务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略),售后不退。
7.报名(略)
8.投标时间:2017年02月15日上午08:30—9:00 (北京时间)。
9.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0.投标和开标(略)
1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略)
2017年01 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