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钠气溶胶测量分析设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略)(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的委托,对
该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
1.
招标范围
1.1
货物名称:
钠气溶胶测量分析设备
1.2
招标编号:
窜碍齿(略)础111
1.3
采购要求:投标方的货物需满足《钠气溶胶测量分析设备技术要求离线测量装置》《钠气溶胶测量分析设备技术要求在线测量装置》中全部要求。
1.4
采购数量:离线测量装置
1
套、在线测量装置
3
套
1.5
交货(略)
2.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注册/
开办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略)的企事业单位。
2.2
投标方有提供合格的本次招标标的物的能力。
2.3
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
投标方在最近叁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2.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3.2
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详细填写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详见附件)中的每一项内容,填写完整将其传真到
(略)
,同时向
(略)
邮箱发送招标文件购买记录表
word
版。
3.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略),如需邮寄招标文件需另加邮寄费
100(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以单位账户向招标代理机构电汇购标款,汇款时请注明招标编号。
3.4
我公司将在收(略)买记录表及标书款到账后发送招标文件。因标书款到账时间会有延迟,请您耐心等待。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9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北京(略)
88
号大楼叁层会议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6.
本项目公告在及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本项目招投标程序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ecp.cnnc.com.cn
)进行,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投标人须(略),投标人自行承担其后果。(技术支持(略)
(略)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
北京(略)
(略)
102413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北京(略)
88
号大楼二层
售卖(略)
(略)
(略)
传真:
(略)
户
名:(略)
开户行(人民币):华夏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
帐
号(人民币):
(略)047830
2016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