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东城分局的委托,对锅炉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
一、工程名称:锅炉改造项目
二、工程概况:
1. 项目(略)
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略))。
4. 项目内容:锅炉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叁、(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联 系 人:刘源
电 话:(略)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含)以上许可证,投标时须提供所投锅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代理商投标适用);
(7)投标时根据东检发【2014】46号文件要求提供检察院开具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叁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8)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8日至2016年11月24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发售(略)
(略)/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8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及开标(略)
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本人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略)。
1、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已办理叁证合一,仅需提供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含)以上许可证;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略)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