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受(略)
委托,对“(略)门诊楼修缮项目(监理)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略)门诊楼修缮项目(监理)
二、项目(略)
29
号
叁、资金来源及总投资:政府投资
70%
,自筹
30%
;约
2214.57(略)
四、招标范围:包括门诊楼Ⅰ
段首层急诊区改造、应急照明改造、配电室改造、生活热水系统改造、手术室空调系统改造等共
5
个部分监理,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和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3
、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有意向的投标人,需由总监理工程师本人携带以下资料(略):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
、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
、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时间:
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上午
9
:
30-11
:
30
,下午
13:30-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略)
316
号万开中心
B
座
629
室。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略)的投标人,请在接(略)买招标文件。
十、项目(略)
联系(略)
(略)
(略)
2016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