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食堂拆除工程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北京(略)清河镇叁街52
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800
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63.621657(略))。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45
日历天。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5
招标范围(略)食堂拆除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全房拆除工程、自来水管道拆除工程、消防管道拆除工程。
2.6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叁年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为60(略)以上的建筑工程
(
类似项目描述
)业绩,
外地进京建筑业公司须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业公司档案管理手册》。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注册在本公司,其中,注册在本市的建筑业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北京以外的建筑业公司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壹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
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
但最多许中标
/
个标段
。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于2016
年 11
月 11
日至2016
年 11
月 15
日,每日9
时00
分至11
时,13
时00
分至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号远大中心叠
座14
层持以下资料报名: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
公司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
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原件及复印件)
;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本人的法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外地进京建筑业公司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公司档案管理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
以上资料除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外,其余资料均现场审核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完成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2016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号远大中心叠
座14
层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以成本价500(略)出售,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12
月 02
日13
时30
分
,地点为北京(略)
座20
层(略)会议室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