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
(略)
的委托,现对
“
丰台区花乡新房子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拆除委托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1
、项目名称:丰台区花乡新房子村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一标段拆除委托工程
2
、工期要求:在本标段腾退范围内最后一户搬离现场之日起15
日内完成全部拆除及清运工作。本工程开工具体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二、招标内容
本标段拆迁范围内的房屋、附属物等拆除及渣土清运工作。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类似拆除项目业绩;
3
、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外地进京建筑业公司应具有《北京市建筑业公司档案管理手册》;
5
、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面临重大诉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甚至破产等状态;
6
、近叁年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
7
、
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
本);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
月10
日至2016
年11
月14
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下午14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
室报名。
2
、投标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有效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
)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叁证合一不需要提供);
(3
)资质证书;
(4
)安全生产许可证;
(5
)外地进京建筑业公司还应携带《北京市建筑业公司档案管理手册》;
(6
)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叠
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
注:投标人须授权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本人亲自(略)单位方可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
、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略),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
年11
月30
日10
时00
分,地点为北京(略)
室 。
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
、(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利燕达咨询事所
地址:北京(略)
室
(略)
(略)
(略)
2016
年11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