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昌平区南环路人行过街天桥工程
已由北京(略)
以 昌发改摆2015闭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昌平区南环路人行过街天桥工程
1.2、项目建设单位:(略)
1.3、建设规模及内容:包括桥梁工程、电气工程等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1.4、工程建设(略)
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略)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资格审查方式:当报名投标单位数量多于7家时,进行资格预审择优选择7家;报名投标单位数量少于等于7家但不少于3家时,改为资格后审,所有投标人均进入招标阶段;投标人数量少于3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
2.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略)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
2.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
2.6近叁年(2013年11月1日至2016年10月31日)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7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在最近叁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8公司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资质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外地进京公司已办理进京备案;
2.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叁、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3.1 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10 日~2016年 11月 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接受潜(略)。
3.2 潜(略)时,招标人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投标单位须在本公告有效期内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期内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叠本;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近期社保证明;
(6)具有已竣工的项目合同额达
650(略)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单
(至少提供一个业绩)
;
(7)2015年度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8)外地进京公司需提供有效的进京备案证明;
以上证书均须项目经理本人携带原件供查验(公司资质证书副本不须提供原件)(略),
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只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文件。
3.3、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略),售后不退。
3.4、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3.5、领取招标文件地址:同现场报名地点。
3.6、现场报名(略)
3.7、本工程不接受邮递、(略)
3.8、开标时间:2016年11月30 日 9 时 00分
开标(略)
四、联系方式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传真: (略)
五、备注
5.1
只有通过
成功报名
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5.2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5.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2016年1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