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琉璃河镇李庄村旅游咨询服务用房项目(设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房山区琉璃河镇李庄村旅游咨询服务用房项目(设计)
已由 北京(略)
以
京房山发改(
核) [2016]76
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批复金额:5330.00(略))
2.3
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 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房山区琉璃河镇李庄村旅游咨询服务用房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叁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备注:(
1
)只有通过按要求完成报名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本次投标;
(
2
)本次招标详细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
3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4.
投标报名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11
月03
日至 2016
年11
月07
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00
分,(略);
4.2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号北塔9010
室。
4.3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
1
)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叁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
2
)设计资质证书
(
3
)法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报名)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及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近期社保证明(含
2016
年
6
月
-2016
年
8
月)
(以上资料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
套备案,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案)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于2016
年11
月03
日至 2016
年11
月07
日,每日上午09
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3
时30
分至16
时00
分。北京(略)
号北塔9010
室。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略),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
年11
月23
日08
时00
分-09
时00
分止;
6.2
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略)
(略)
2016
年 11
月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