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北京(略)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1申请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人防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人防工程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设计甲级资质; 1.3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至少担任过一项人防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职务; 1.4设计能力要求:申请人所提供的产物须具有国家人防办公室核发的出入口设备、风道设备和区间设备的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者与持有上述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的单位合作,并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合作意向书。 1.5信誉
要求: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自2013年 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或重大质量、环境、安全问题等情况。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1、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设计能力证明资料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2、资格预审文件领取时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投标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 9:00 至 2016年12月26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12月27日 9:00 至 2017年1月3日 16:00
(略)整
招标文件购买(略)
开标时间:2017年1月13日 10:30
开标(略)
(略)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1月13日 9:00 至 2017年1月13日 10:30
招标人联系地址:丰台区南四环公益西桥向西650米路北轨道交通大厦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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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略)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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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西城区裕中路18号北环中心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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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略)
传真:(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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