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银行出具的
。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5. 招标文件领取:
(1) 领取时间:2016年12月15日至2017年1月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现场文件领取(略)
(3) 标书领取(略)
(4) 联系方式:(略)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6. 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月6日9:00(北京时间)前(略)
7. 开标时间及(略)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北京(略)
(略)
(略)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