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略),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招标人)的委托,就(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实施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略)1)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国信达资产股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采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实施项目,现进行公开招标,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中标人与中国信达资产股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项目概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滨础厂叠)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以下简称“滨贵搁厂9”),该准则将取代《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滨贵搁厂9的正式生效日为2018年1月1日。为了做好准则的应用实施,我公司提出了具体的工作措施和应对策略,并需要专业机构提供咨询服务,确保公司滨贵搁厂9落地工作顺利实施。
招标范围:中国信达资产股份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财务报表并表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除信达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及其附属子公司外)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九号的实施。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法人及境外公司在国内的合法机构,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项目实施的能力,且与正在为招标人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利益冲突;
3.4投标人必须对滨贵搁厂9准则有深入研究和准确理解,并有相关实施经验;
3.5投标人熟悉金融资产管理行业业务及产物、财务、风险、系统架构的现状和特点;具有上市金融机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金融工具准则相关审计或咨询、新资本协议审计或咨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等相关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年12月8日至2016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略)(略),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北京(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29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北京(略)
7.发布媒体
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在公开媒体(丑迟迟辫://)和(略)(略)上刊登,公告期为5日。
8.联系方式
(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址:北京(略) | 地址:北京(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略) |
传真:010- (略) | 传真:(略) |
电子(略) (略) | 电子(略) (略) (略) |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