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风电公司统一集中监控系统软件开发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有生产、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代理商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介绍
(1)项目名称:
中广核风电公司统一集中监控系统软件开发项目
(2)招标项目概况:
中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拥有风电、光伏、水电、核电、新能源资产的综合能源公司集团,需要对目前所辖新能源电站(风电场、光伏以及水电站)开展新能源电站集中监控中心建设工作,实现远程生产监控、综合数据分析和统一运维管理,为开展区域规模化检修维护、合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生产管理效率提供数字化管理平台,逐步将当前分散式、扁平化的生产管理模式转变为区域化、集约化的精细生产管理模式,解决管理主体过多、资源配置不合理、管理效率偏低、经济效益增长受限的问题。
通过对风电场、光伏以及水电站的集中监控,实现电站管理的“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新管理模式,共同建立以电站监控、资产管理、资产评估与优化为核心的一体化管控平台。
具体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2.招标范围
具体详见第滨滨卷第六章技术条款。
3. 标段划分方式及授标原则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4.
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生产公司。国内生产公司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生产经验。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物及服务的公司。
(略)(以营业执照为准)。
3、投标人应具有大型集控系统实施经验,且成功实施过大型新能源集控系统项目不得少于3家,拥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实施人员,投标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大型新能源集控系统项目成功实施经历,并有较强的协调管理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必须通过滨厂翱9000体系认证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详见第II卷 第六章 技术条款)。
6.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请与(略)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在下列时间从下列地址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与书面版同时提供,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1) 时间:2016年12月6日 至2016年12月1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2) 地址:北京(略)
邮编:100873
7.招标文件售价
(略)。
特别提醒:购买招标文件是确定投标人合法身份的唯一资格条件。
8.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6日 上午10:00时
9.开标(略)
10.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略)地点,并交付给招标代理机构。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2.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叁方披露。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略)
传真:(略)
贰尘补颈濒: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