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二分公司芳星园一区、二区、叁区日常保洁项目(重新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略)(以下简称
“
招标代理机构
”
)受(略)(以下简称
“
招标人
”
)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合格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洁公司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介绍
(1)
招标项目名称:
(略)二分公司芳星园一区、二区、叁区日常保洁项目(重新招标)
(2)
招标项目概况:
芳星园项目,芳星园
1
区、
2
区、
3
区。园区共有住宅楼
29
座,其中
24
座为高层建筑,分别为芳星园
1
区
4#
楼、
8#
楼、
9#
楼、
12#
楼、
13#
楼,芳星园
2
区
1#
楼、
8#
楼、
10#
甲楼、
10#
乙楼、
15#
楼、
17#
楼、
18#
楼、
19#
楼、
20#
楼、
20#
甲楼,芳星园
3
区
1#
楼、
3#
楼、
5#
楼、
6#
楼、
7#
楼、
9#
楼、
20#
楼、
20#
甲楼、
24#
楼,最高楼层为
25
层。
5
座为多层建筑,分别为芳星园
3
区
23#
楼、
25#
楼、
26#
楼、
27#
楼、
29#
楼,最高楼层为
6
层。楼宇共计管理面积:
39.8609
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
芳星园一区、二区、叁区
日常清洁:
(
1
)日常清洁范围为管理公共区域(包括清洁绿地上的杂物)以及当地政府划定的门前叁包区域(具体数据以投标方现场勘查为准);(日常清洁包括园区内垃圾中转及更换垃圾袋)
(
2
)芳星园一区、二区、叁区保洁服务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
合格的投标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国内保洁公司,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和相
关业绩。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公司。投标人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
500(略)。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并能按招标
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
、投标人应有清洁服务或类似服务近叁年的历史和业绩。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4.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请先与(略)取得联系,由经办人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与书面版,如电子版与书面版有差异,以书面版为准。
(
1
)时间:
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00
,下午
2:00
至
4:00
(北京时间)
(
2
)地址:北京(略)
1
号友谊宾馆苏园
17(略)
3
层
邮编
:100873
特别说明: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略)
6.招标文件售价
本套招标文件(包括电子版)的售价为:¥
500(略)整,此款须在获取招标文件之前或同时以现金的形式交付。招标文件售后一律不退。如需邮寄(包括图纸),每套加收人民币
100(略)。
特别提醒:只有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并完成报名手续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7.投标截至时间及开标时间
:
2016
年
12
月
19
日
10:00
(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略)地点,并交付给(略)。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10.投标保证金
*提交方式与时间应满足招标文件投标须知中对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保证金不足,将做废标处理。
11.保密要求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提供的与招标文件相关的所有文件、数据和其他资料进行保密,无论上述资料是在投标前、投标过程中或投标结束后取得,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叁方披露。
招
标
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
(略)
(略)
传真:
(略)
Email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