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将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首都机场飞机地面空调机组性能检测项目》
的服务商。
一、项目名称:首都机场飞机地面空调机组性能检测项目
二、服务需求
1 项目描述:
1.1 项目内容:
首都机场罢3航站楼近机位配置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共94台,包括申菱和吉荣两个生产厂家设备产物,以及60冷吨、90冷吨两种规格型号。自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随着航班量不断增加和飞机地面空调使用率的提高,空调设备使用越来越频繁,机组运行效率逐年下降,部分机组制冷时送风温度偏高,已不能满足贰类(含)以上飞机负荷要求。
本项目拟对空调机组进行性能检测,对照新的行业标准要求,通过检测机组风量、风压、消耗功率以及制冷(热)量等运行参数,并与额定运行参数进行比较,根据机组运行能效衰减情况,判定飞机地面空调机组是否达到报废更新标准。
1.2 工作目标:
挖掘节能潜力,给出技术改造建议,并根据飞机地面空调机组运行能效衰减情况,并判定机组是否达到报废更新标准。
2 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标准
2.1 服务范围:
包括罢3航站楼306、310、512、522机位共计4台飞机地面空调机组。
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外观及设备铭牌详见附件一。
2.2 服务内容:
* 对飞机地面空调机组进行性能检测,检测形式为现场检测,检测工况包括夏季工况和冬季工况,主要技术参数包括但不限于:
(1)风量、风压、机外静压;
(2)机组空气进、出口干湿球温度;
(3)制冷(热)量、制冷(热)消耗功率、系统能效比。
* 2.3 公司及人员资质要求
2.3.1 参选人不在(略)供应商黑名单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资格;
2.3.2 参选人具备国家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以及资质认定授权证书(CAL);
2.3.3 参选人必须具有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或同等资格认证,并提供详细证明文件(复印件);
2.3.4 人员要求: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至少1人须具有中级(暖通)职称;
(略)及以上的飞机地面空调机组检测相关项目业绩,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检测项目名称、(略)
2.4 服务标准
2.4.1 现场检测工作应依据行业标准MH/T6109-2014《飞机地面空调机组》,在空调机组正常运行状态下进行;
* 2.4.2 本项目最终成果为《首都机场飞机地面空调性能检测报告》,并加盖检测单位公章,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通过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计算,得出机组运行能效,并对机组运行能效衰减情况及能耗情况进行分析;
(2)挖掘节能潜力,给出技术改造建议;
(3)判定空调机组是否达到报废更新标准。
2.4.3 中标人需自备现场检测工作所需检测设备及反光服饰等相关劳保防护用品。
叁、项目限高价
此项目限高价不得超过13.2(略),超过此价格视为作废文件。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投标的平均报价时,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未能给出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该投标人是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此外,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附件二。
四、付款方式:
中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待提交最终检测报告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合同价款。
五、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后20日历日
完成夏季工况检测,2016年12月份完成冬季工况检测。
六、售后服务要求
6.1 本项目合同的保证期为三年。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中标人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所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但因招标人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6.2 招标人收到中标人的最终检测报告等结果文件后,如对其内容有异议,应在收到结果文件之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提出,中标人应及时给予答复。
七、报名方式
自2016年11月14日起至2016年11月18日止;
请将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全称、(略)
(略)
(略)
报名(略)
(略)
(略)
飞行区管理部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