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首都机场叁条跑道出口滑行道增加禁止进入排灯工程
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局以民航函【
2016
】
75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为民航发展基金及公司自筹,招标人为(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首都机场叁条跑道出口滑行道增加禁止进入排灯工程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
2.3
本工程的投资额:
3157(略)
2.4
招标项目的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后
3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5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2.6
招标范围:在东跑道
Q2-Q7
快速出口滑行道新增和改造禁止进入排灯灯具
66
套;在中跑道
E3-E6
、
W3-W6
快速出口滑行道新增禁止进入排灯灯具
234
套;在西跑道
P2-P7
快速出口滑行道新增禁止进入排灯灯具
90
套,共增设禁止进入排灯灯具
390
套,配套建设调光器、切电柜和供电设施
。
2.7
本工程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264,600.00(略),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投标被拒绝。
2.8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投标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3.1
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设计
民航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具有目视助航灯光工程设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工程设计名称、(略)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拟派的本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且具有
10
年以上设计工作经验(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6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摆
需提供2015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
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
和2016
年7
月~2016
年9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闭
。
3.7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8
信誉要求:
2013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没有在设计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11
月8
日至2016
年11
月14
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11
月8
日至2016
年11
月14
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略)
(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略),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
月5
日
下午
14
时
30
分,地点为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叁层第
开标室(北京(略)
32
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精品熟人妻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不卡同时(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联
系
人:傅相瑜
招标代理公司:(略)
地
址:
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联
系
人:罗红、丁吟
电
话:
(略)
、
(略)
电子(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