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家新闻出版电子政务综合平台项目---涉密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
0610-1642NF070438
采购人名称:
(略)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40
号
采购人(略)
陈健捷
采购人联系方式:
(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略)
号
采购代理机构(略)
代晓艳、朱晨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采购用途:
用于“国家新闻出版电子政务综合平台项目”建设
采购数量:
1
套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
人民币351.96(略)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其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且资质证书有效期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不少于6
个月。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期限:
公告之日起7
个工作日(2016
年7
月18
日至2016
年7
月27
日)
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包括: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非叁证合一,则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其资质类别须同时包含系统集成和软件开发),且资质证书有效期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之日起不少于6
个月(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
)投标人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 201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近叁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5
)近叁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
)近叁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7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要求及递交截止时间、(略)
(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本公告所要求的供应商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及顺序编制,均用础4
纸打印、装订、胶封,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复印件应清晰整洁;
(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投标人应将正本和所有的副本以及电子版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密封袋中,且在密封袋正面标明“
正本”“
副本”“
电子版”
字样;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
份,副本5
份,电子版文件1
份(光盘),资格申请资料一经提交,不予退回;
(4
)送达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送达人须出示供应商授权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8
月1
日上午9
时30
分(北
京时间);
(6
)递交(略)
号)501
会议室;
(7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资格审查时间:
2016
年8
月1
日上午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
、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满足本公告要求,并完整提供了有效证明文件,则通过资格审查;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不完全满足本公告要求,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2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不少于3
家,则邀请全部合格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投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不足3
家,则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备注:
本公告同时(略)和发布。
(略)
2016
年7
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