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略)昌平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安涉案财物管理中心改造(一期)(分包一)”(招标编号: ZTXY-2016-H33350)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人名称:(略)昌平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昌平区西环路甲68号
采购人联系(略)
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略)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
(略)
4. 采购用途:使用需要
(略)) JM-(略)
6.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满足预审大队对分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信息化办公和音视频采集的业务需求, 具体设备名称及所需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物投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及其联合体;
2)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
3)供应商应是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不是为采购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7)供应商的投标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
8)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9)供应商须满足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若叁证合一可不提供此材料);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6)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7)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公司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叁个月内有效,如有“复印、涂改无效”等字样复印件无效)(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投标年度新成立的公司可以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具备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9)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拟参加该项目的负责人在招标活动前有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两个月内有效)。
9.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18日起至2016年7月25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北京时间)。
10. 招标文件发售(略)
(略),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只接受现场报名。
12. 投标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8月8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4. 投标、开标(略)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 评标标准:
100分=投标报价(30分)+技术部分(50分)+相关业绩(15分)+投标文件制作(3分)+节能、环保(2分)
注: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