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解放军艺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
(整体工程名称)已由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后营【2013】3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艺术学院
,建设地点为北京(略)
号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外窗
(货物名称)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 (略)
,现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解放军艺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外窗采购项目
2.2
合同估算价 240 (略))
2.3
供货地点
北京(略)
号
2.4
计划供货周期 30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
解放军艺术学院经济适用住房二期工程图纸所示外窗,并运至施工现场。
2.6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独立法人,并出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若叁证合一公司,只需出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略);3、近叁年内(2013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工程业绩(外窗供货合同金额200(略)以上);4
、法人授权书(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资格条件,并具备
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3.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5
本次招标为资格预审,凡通过资格预审者均可参与投标。
注:以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业绩等,均需携带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为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
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7
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16
年7
月4
日至2016
年7
月8
日,每日上午
0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在 北京(略)
号亚胜铂第叠1112
室
(详细地址)持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证件、业绩等,投标人(略)时均需携带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
授权委托书原件(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略),售后不退。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7
月13
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北京(略)
号亚胜铂第叠1112
室
(详细地址)。
6.2
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略)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地 址:
| 北京(略) 号项目现场 | 地 址:
| > 北京(略) 号亚胜铂第叠1112 室 |
邮 编:
| /
| 邮 编:
| > 100078
|
联 系 人:
| 沉阳 | 联 系 人:
| > 雷骞、 |
电 话:
| (略)
| 电 话: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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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 传 真: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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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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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略)
|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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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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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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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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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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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07
月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