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
购
公
告
(略)
2016
年对外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日
期:2016
年8
月30
日
采购编号:2016
总行集采125
(略)(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家开发银行”或“开行”)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6
年对外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升级完善项目
二、项目概述
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文件要求,开行已完成对外资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的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基本完成了监管报送的要求。为了提升开行外汇局监管报送工作自动化水平,持续提升数据质量,提高总分行工作效率,响应外汇局的制度升级,在原有系统基础上进行二期项目的持续性建设任务。本期任务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
、根据2016
年外汇局管理局《对外金融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制度》修订及升级要求进行对外资产负债及交易统计系统修订;2
、外汇局发布跨表校验规则的迭代完善;3
、报送外汇局数据重报任务的自动化流程处理;4
、配合银商通系统改造外汇业务数据报送系统相关需求;5
、源系统业务变更及其他总分行业务需求功能完善等。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书。
叁、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1
)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 投标人近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
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9
)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
投标人须具备颁惭惭滨3
级或以上资质。
四、领取招标文件
(1
)
领取时间:2016
年8
月30
日至2016
年9
月14
日,每天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
: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
)
现场文件领取(略)
号一层)
(3
)
标书领取(略)
(4
)
联系方式:(略)
特别说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
五、
投标文件递交
所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
年9
月20
日 (
北京时间)
上午9
:00-9
:30
前递交至国家开发银行126
评标室。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
年9
月20
日(
北京时间)
上午9
:30
在国家开发银行126
评标室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北京(略)
号
邮
编:100031
(略)
电
话: (略)
传
真:(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