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略)拟建的
(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6
年项目
,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为:京发改【
2016
】
372
号。(略)受招标人(略)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
2016
年
项目设计
2
、项目建设单位:(略)
3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次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低效林改造工程,建设面积为
12000
亩,封山育林工程,建设面积为
7000
亩。
4
、工程建设(略)
5
、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及政府投资
二、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参加本工程投标的单位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丙级(含)以上。
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北京市政府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
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6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叁、投标报名和购买文件
1
、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16
年
8
月
24
日~
2016
年
8
月
29
日每日上午
9:00
~
11:00
、下午
14:00
~
16:00
(略)。
2
、潜(略)时,招标人只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要求必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资料,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本声明要求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原件)。
(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1
份备案。只有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文件。文件每套人民币
300(略)整,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3
、本工程不接受邮递、(略)
4
、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略)
29
号翠微广场
A
座
1010
室
5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不提倡国外及港、澳、台的单位参与投标;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7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现场报名(略)
29
号翠微广场
A
座
1010
室
(略)
联系(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