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兴化东里化工大院一期综合整治项目 (
一标段)
施工总承包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略)受(略)的委托,就“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兴化东里化工大院一期综合整治项目(
一标段)
”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比选。现接受《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合格承包人名册》入册名单中的承包单位报名参与比选。
1
、项目名称:国资委石化机关服务中心兴化东里化工大院一期综合整治项目(
一标段)
2
、工程概况:5#
、6#
、7#
、8#
总建筑面积10945.25
㎡,建安投资5619(略)
项目编号:窜尝贬-2016-049
2.1
工程(略)
2.2
投资金额:约 5619 (略)
2.3
(略)
2.4
资金性质: 国拨资金
3
、投标人的资格:
3.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应具有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6
投标人已通过滨厂翱9000
质量认证;
3.7
投标人必须为《北京市房屋建筑抗震节能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册》(京建法〔2012
〕7
号附件2
)中施工入围单位或中央国家机关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合格承包人名录增补入围单位。
3.8
投标人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叠
本),
3.9
投标人为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2014
年5
月增补的20
家公司的,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定点库中的项目经理。
1、
4.
报名及领取比选文件须知:
4.1
须由其拟派项目经理代表本人携带法人授权书及以下文件(复印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需装订成两册)进行报名,未携带以下文件的将不能成为有效的投标报名单位,只有成为有效的报名单位方可领取本项目比选文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邮寄(含快递)、传真、电子邮件、电报、(略)
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项目经理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以及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书面承诺;
⑤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公司信誉,且在近叁年内(2013
年8
月1
日至2016
年8
月1
日)
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败诉行为记录,无不良行为记录(附承诺书,格式自拟);
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⑦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⑧《北京(略)
4.2
拟选投标人数量:7
家
4.3
时间:2016
年8
月 12
日至2016
年8
月17
日每天9
:00
-16
:00
。
4.4
(略)
号北塔9010
室
4.5
(略)
联系(略)
4.6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