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已由(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公司自筹,比选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比选项目的建设(略)
国际二层出境边防检查区域现场
2.2本比选项目的建设规模:
增加督导台1
组,并进行强电、弱电、土建等相关专业配套改造
2.3本比选项目的计划工期:总工期
45
个日历天
2.4本比选项目的标段划分:无
2.5本比选项目的比选范围:
增加督导台1
台,并进行强电、弱电、土建等相关专业配套改造
2.6本比选项目的最高参选限价为:
341,562.27(略)人民币,报价不得超过此价格,否则其参选文件被拒绝。
2.7
其他:无
3.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
参选文件
被
拒绝
的风险。
3.1参选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
能够
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
3.2参选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
施工总
承包
二
级(含)以上资质
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
复印件加盖参选
人
单位公章
)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参股、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参选,否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3.4
参选人必须具有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
人
单位公章)
。
3.
5
财务要求:参选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摆
需提供2015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和
2016
年5
月~2016
年7
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闭。
3.
6
参选人必须具有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参选截止日(
以竣工日期为准)独自完成过至少
1
个(含)以上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30(略)(含
)
以上建筑工程
或机电工程或电子与
智能化工程
项目业绩
,并且均已经验收合格。参选人须提供工程名称、工程竣工时间、(略)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
(复印件加盖参选
人
单位公章)。
3.
7
参选人
拟派
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含)以上
(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
及具有安全考核证书“叠”本。
3.
8
参选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复印件加盖参选
人
单位公章)。
3.
9
信誉要求:
(1
)2013
年
1
月
1
日至
参选截止日
没有在施工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
参选人单位公
章的承诺书,格式自制
。
(2
)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供应商,
(略)
①进入(略)不合格、不诚信、黑名单供应商目录;
②在(略)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
并给(略)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3.
10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6
年8
月15
日至2016
年8
月18
日(此期间工作日),上午9
时至11
时,下午13
时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在(略)(地址: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大厅标书室)持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购买比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4.2
比选文件售价200(略),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
5. 踏勘现场
5.1
踏勘时间:2016
年8
月22
日上午9
时00
分。
5.2
踏勘集合(略)
国际二层8
号门
6.参选人对比选文件提出书面疑问的截止时间
2016
年8
月23
日中
午12:00
前
7.参选文件的递交
7.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8
月30
日上午9
时00
分
(略)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略)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首都机场四纬路
邮
编:100621
(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址:
北京市西叁环中路
90
号通用技术大厦
(略)
电
话:(略)
、(略)
电子(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