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
焊管
公开招标
日期:2016年8月4日
招标编号:0752-1640贬狈叠闯搁顿-00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能北京热电厂新建燃气热电机组项目焊管采购招标。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焊管。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供货清单》。
叁、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焊管生产制造厂家或国外制造厂家在中国的唯一代理并具备签订外贸合同的主体资格。代理商须提供国外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同一品牌产物的制造厂家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2.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物出具的生产许可证、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4.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的流动资金能够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投标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略)》等方式进行查询。
5. 如果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则投标人必须具有2012年以来国内至少4台35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焊管的生产制造业绩,并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物。
6. 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则授权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的制造厂家必须具有2012年以来国内至少4台35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焊管的生产制造业绩,并经实践证明是成熟可靠的产物。同时,代理商应具有2012年以来国内至少4台350MW及以上超临界燃煤机组焊管的供货业绩。
对于上述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附证明文件的,视为无效业绩):中标通知书、无价格的销售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列明货物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及供货范围、合同签订日期。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所有证明文件需加盖公司章,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将不能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必须通过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并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注:请投标人特别注意,以上条款均为本次招标的强制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满足,如资格不满足上述任一条款,评审委员会将在评标时否决其投标。
四、标书售卖:
售标时间:2016年8月5日起至2016年8月11日止,
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标地点: 北京(略)
标书售价:1000(略)人民币
/套(售后不退)
售标文件要求:购买标书时,购买人需提供以下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出示原件);3、法人授权书原件。上述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暂定);
开标时间:2016年9月12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暂定);
上述时间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投标(略)
开标(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略)
(略)
(略)
(略)
传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