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6
年7
月19
日
招标编号:(略)狈027
1.
(略)(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略)委托,对“(略)2016
年计算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2.
采购内容:本项目将完成下列设备的交付、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等采购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叁章技术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MINI 机箱台式计算机
| 41
| 台
| 北京,招标人所在地。
| 按照招标人的通知供货
|
2
| 标准机箱台式计算机
| 2
| 台
|
3
| 系统开发便携式计算机
| 2
| 台
|
4
| 轻便型便携式计算机
| 8
| 台
|
5
| 性能型便携式计算机
| 12
| 台
|
上表中的采购数量仅供参考,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约定为准。招标和投标以标为单位,评标与合同授予也以标为单位,不允许拆分投标。
3.
合格投标人
1
)凡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生产或提供完成本项目所需求的设计、货物及服务能力的企事业单位。
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采购。
3
)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4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5
)投标人在(略)不得有不良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或转包。
8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10
)如果投标人所投的设备不是自己生产的,投标人须提供设备的制造厂商的授权书,或者出具制造厂商境内代理给予投标人的授权书,本项目招标的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1
)投标人所投产物必须为中央国家机关2016
年政府集中采购信息类产物台式计算机和便携式计算机的入围品牌。
12
)投标人所报产物必须为同一品牌。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
年7
月19
日起在招标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5.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6
年7
月19
日起到2016
年8
月8
日前,每天(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北京时间)
在北京(略)
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
室
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略)人民币,售后不退 (
邮购另加30(略)人民币)
。
6.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不低于投标总价1.5%
的投标保证金,并于2016
年8
月9
日上午9
点30
分(
北京时间)
之前(略)
7.
定于2016
年8
月9
日上午9
点30
分(
北京时间)
,在北京西直门外大街甲143
号凯旋大厦叠
座(略)叁楼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每个投标人可派1
至2
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招标机构名称:(略)
联
系
人:孟瑶、程志岩
详
细 地 址:
北京(略)
叁环中路90
号通用技术大厦1704
室
邮
编:100055
电
话:0086-10-(略)
,(略)
传
真:0086-10-(略)
收款单位:(略)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
号:(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