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或变更简要说明:开标时间修改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16-07-15在中国国际发布变更公告。本次招标采用传统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以 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物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招标人已拥有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招标人已拥有资金/贷款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09-(略)9
招标项目名称:(略)飞行区助航灯光调光器采购项目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北京市
招标产物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 产物(略) 数量 | 简要技术规格 | 备注 |
1 | 调光器 | 20 | 工作温度 -15℃~+40℃ 额定输入电压 AC 380V±10% 额定频率 50Hz±5% 额定输出电流 6.6A 光级设置 5级 (6.6A、5.2A、4.1A、3.4A、2.8A) 外观尺寸 高度不超过1900mm 柜体外壳防护等级 IP2X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2.9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0投标人须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同一品牌产物最多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该品牌投标人的投标将均被否决;
2.11所投产物的制造商必须提供针对此项目的五年质保承诺函(投标时须提供原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12所投产物必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使用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或经民航局认定的设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通告的机场设备(投标时须提供通告复印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2.13投标人须承诺委托具有机场目视助航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安装工作(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所投同品牌在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至少具有3个(含)以上销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尾页、合同内容、合同金额、产物规格、合同执行时间、双方签字页,各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所提供的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内容,需提供用户证明文件证明以上内容并加盖用户公章)。
2.15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存款证明无效)。
2.16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19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及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标后,由于中标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2.20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6-07-15
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6-07-25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购
招标文件领购(略)
招标文件售价:¥1000/$15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08-17 14: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略)
开标地点: 北京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北京(略)
6、投标人在投标前需在中国国际上完成注册。评标结果将在中国国际公示。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
(略)
联系方式:(略)
8、汇款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人民币):
(略)):
账号(人民币):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