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花园路3
号院锅炉更换工程
工程(略)
号院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规模:原有3
台锅炉的拆除及新装2
台锅炉的采购及安装(旧锅炉回收)。其中锅炉包括本体、燃气燃烧机、控制柜、本体仪表阀门、冷凝器、烟囱更换,主要参数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备注 |
1
| 2.8MW 热水锅炉
| WNS2.8-1.0-95/70
| 1
| > NO ≦30尘驳
|
2
| 4.2MW 热水锅炉
| WNS4.2-1.0-95/70
| 1
|
3
| 冷凝器
| > | 由投标单位根据锅炉参数自主配置
|
一、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
)投标人必须是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
)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叠
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叁级(含)以上资质。
(3
)投标人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近叁年(2013
年7
月1
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6
)
本工程接受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经销商、代理商应具备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二、携带资料:
1.
本项目不接受(略)
①法人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②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摆
有效期内闭
。
③公司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交“叁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④公司税务登记证供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叁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⑤《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
原件及复印件
并加盖该公章。
⑥代理商、经销商应出具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以上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2.
投标报名时间:2016
年7
月 15
日至 2014
年 7
月19
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16:00
。
3
、地址:北京(略)
号名商大厦8
层。
(略)
联系方式:(略)
(略)
代理机构名称:(略)
日期:2016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