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拟对“首都机场战略环境监测”项目进行比选。
一、比选内容:“首都机场战略环境监测”项目
二、合格服务商资格条件
1、应答厂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政府批准依法设立的科研机构或高等院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遵守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略))以上。
4、服务商须具有战略环境(政策、经济、公司管理等)研究类项目经验,须提供近5年(含5年)从事相关项目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服务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3年(含3年)以上战略环境研究类项目经验(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服务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7、中选应答厂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服务合同。
8、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及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采购项目成交后,由于成交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叁、本次比选采用综合打分法。
四、发公告时间:2016年7月6日--2016年7月12日(北京时间)。
五、报名时间及领取比选文件:2016年7月13日--2016年7月15日上午9:30分-11:30分;下午13:30分-16:30分(北京时间)。
(略)
六、报名(略)
报名(略)
(略)
七、领取文件(略)
电子(略)
(略)
八、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7月22日
上午9:00点(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应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九、比选时间:
2016年7月22日
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递交应答文件(略)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十一、请参与本次比选的单位按时派1~3名代表参加,参加代表需持有参评人法定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
2016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