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北京轨道交通5号线加装再生能量吸收利用装置工程监理”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京发改【
2014】
1092号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于北京轨道交通
5号线、
10号线一期加装再生能量吸收利用装置工程项目意见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 市轨道交通专项建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略)5号线宋家庄、蒲黄榆、天坛东门、东单、东四、雍和宫、和平西桥、惠新西街北口、大屯路东、北苑路北、立水桥、天通苑南、天通苑北等
13座车站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轨道交通
5
号线
13
座车站
2.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 545日历天
;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8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8年2月11日
;
2.4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
/
2.5
招标范围:
本合同段招标范围:北京轨道交通
5
号线加装再生能量吸收利用装置工程,新增再生能量吸收利用装置、相关
AC10kV
和
DC750V
开关柜的采购及安装、
13
座变电所的相应改造、车站土建的相应改造、既有供配电系统的改造、综合监控系统的配套改造、
FAS
系统配套改造、
BAS
系统改造、气灭设备采购及安装、新增设备间空调的采购及安装,与改造相关的一次电缆二次电缆采购及敷设,以及与改造相关的既有设备拆改(含原
4
套电容储能装置拆除)、单系统(站)调试,系统联调联试、试运行等
监理的全部工作。
2.6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并且房屋建筑工程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具有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
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注册证书及项目总监工程师任命书,
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
资格审查
。
4
.
投标
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7月
6日至
2016 年
7月
11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在 北京市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网上
报名。
5
.
招标
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6 年
7月
21日至
2016 年
7月
25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时
,在北京(略)
号北环中心711
室)
持报名凭条、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6
.
投标
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8月
10日
10 时
00分
,地点为北京(略)32号)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北京(略)2号
邮 编: 100027
联 系 人: 刘雪涛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略)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号北环中心711 室
邮 编:100029
(略)
电 话: (略)-8014
传 真: (略)
电子(略)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