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的委托,对(略)锅炉类设备维修、保养、更新入围单位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略)锅炉类设备维修、保养、更新入围单位项目
项目编号:叠闯闯贵-2016-550
二、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略)锅炉类设备更新、维修、保养公司入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数量:入围3家公司
采购用途:警用
叁、(略)
地 址:北京(略)
(略)
联系(略)
四、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邮 编:100062
电 话:(略)
传 真:(略)
五、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叁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含)以上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在北京设有常驻机构;
4、凡受托为本次招标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6、投标单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招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领取招标文件(略)
90号)
(略)/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8月3日9时30分
投标、开标(略)
八、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项目(略)
联系(略)
十、公告期限: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1资格证明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授权委托书(须包含购买本项目文件、签署保密协议及供应商承诺书的授权,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略)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并装订成册: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2、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月缴纳)或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按年度缴纳)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有效凭据(按月纳税),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纳税的有效凭据(按年度纳税)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含)以上许可证(复印件);
5、 提供在北京设有常(略)及联系(略)
(略)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