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
。
汇款时
须填写汇款附言“贬奥0405
标书费”。
3.2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略)人民币,方式为电汇,售后不退。
3.3 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略)
(略)
行
号:(略)7
账
号:(略)(略)7
3.4
需邮购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购买招标文件所需的证明材料(电子扫描件)和标书费后 2
日内寄送,寄送的付款方式为收方付
。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
年5
月5
日上午9
时00
分(北京时间)
4.2
递交投标文件(略)
号西255
室,方式为现场送达。特殊情况:如果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人必须留出邮寄的时间,保证投标文件能够在截止日之前送达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而不是以“
邮戳为准”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4
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不少于 贰 (略)
的投标保证金,形式只接受电汇
,不接受银行汇票、现钞、保函、支票等其它形式。电汇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电汇时请在备注栏注明:“HW040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略)
条款的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中。
5、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
年5
月5
日上午9
时00
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略)
号西255
室)。
5.3请投标人派代表参加开标仪式,其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同时投标人代表需携带有效证件进行现场核验,有效证件为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并签字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仪式。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丑迟迟辫://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北京(略)
号西221
室
(略)
(略)
蒋
女士
(略)
传 真:(略)
电子(略)
2016
年04
月19
日
注:请贵公司在收到本投标邀请函后24
小时内予以书面答复(传真(略)
),如同意参加投标,请传真或邮件方式回复《投标确认回复函》和《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按照投标邀请书约定参加投标活动。未回复者视同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