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公共区管理部拟对首都机场噪声系统外围站点巡检、维保服务项目进行比选。
一、项目名称:首都机场噪声系统外围站点巡检、维保服务。
二、合格应答人要求:
参选人必须在参选文件中提供以下每项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并承担参选文件被拒绝的风险。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选人必须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供应商须具备噪声相关专业系统设备维护方面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6、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直接签订供货合同。
7、对进入(略)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的或以往在(略)招投标项目中选后,由于成交方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选文件。
叁、发公告时间: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5日(北京时间)。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6年4月11日―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点分-11:00点、下午1:00点-16:30分截止(北京时间)
地址:(略)公共区管理部513室,持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
获取比选按文件,文件不接受邮购。
五、报名(略)
联系(略)
传真:(略)
电子(略)
(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投标文件须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递交)。
七、比选时间:
2016年4月20日上午9:00点
(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略)
(备注:以上时间根据文件审批情况进行调整)
(略)公共区管理部
2016年3月